我和我的十七歲 語錄 Love at Seventeen Quotes
為什麼我在這時候,會突然想起第一次見到妳的那天⋯ 那年,還不知道妳的名字,我就已經在追著妳跑了,沒想到過了十三年,我還是追不上妳⋯
同情真情都是關心。
那天我才知道,爸爸走的時候我沒有哭,不是因為我變得多獨立 ,多堅強,而是因為能讓我依賴的人不在我身邊。
交互蹲跳也好,勞動服務也罷,友情的力量,就是能把再痛苦的懲罰變成好玩的遊戲。 當時,我們都以為這好玩的遊戲,可以一直玩下去。
她這時的表情,簡單的信任與笑容⋯ 友情與人性不是考驗,而是祝福,我從沒想過,我會如此懷念這一刻。
喜歡一個人,妳看到他的時候會心跳加速,然後呼吸變快,瞳孔放大,甚至口乾舌燥,就像我現在看妳的樣子。
喜歡,應該是要經過一段時間相處,然後一起分享開心,一起難過,習慣他在我的生活裡,然後我可能還有一點依賴他,這應該就是喜歡吧。
人生在某個時間,會突然出現另一條岔路,可惜當時,我們都覺得能走的路,只有眼前的這一條。 就算直覺告訴你,選選看嘛,去看看另外一條路有什麼,但是越這樣想,你越不會去走,因為你沒有勇氣。
後來我才知道,時機,比時間還更殘忍。
時間流逝,讓我失去青春。 時機錯過,就讓我的青春留下永遠的謎團和遺憾。 我沒有在對的時機,鼓起勇氣選擇另外一條路。
在對的時機出手,才能事半功倍,化危機為轉機嘛。
關心就是要簡單直接,持之以恆才有效果。
手工布丁的保存期限,只有三天。 道歉的保存期限,也沒有十三年你想得那麼長,你的道歉對我來說,早就已經過期了。
錯過時機,道歉過期,就注定無法挽回一切嗎?
危機處理的第一個原則,就是給對手的情緒找個出口,所以我不管妳是新仇還是舊恨,只要能讓妳好過,要打、要踹,我都隨便妳。
如果你知道我很快就會死去,你會替我難過嗎? 我真的沒有勇氣,用死亡來試探你對我的感情。
「如果我真的要消失,不是你抓著我的手就有用。」 「如果我抓著妳的手沒有用,我還是會緊緊的牽著,然後跟妳一起消失。」
有些事或許只有現在就去做,在我真的必須消失的時候,才會比較不遺憾。
十七歲的我以為,一個好朋友該做的事,就是聽她訴苦,幫她解決問題,但現在我才知道,這些對於三十歲的友情根本沒有意義。 十七歲跟三十歲的距離是,我不懂酒哪裡好喝,不懂怎麼跟大人做朋友,最不懂的是,三十歲的我,到底怎麼了⋯
人一出了社會以後,生活就會開始變得一成不變。 除非妳結婚生小孩,否則二十四到二十九歲,意義都是一樣的。
有的時候,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,不是嗎?
十七歲的時候,考試最大,唸書是學生的免死金牌。 到了三十歲,免死金牌變成了工作,只要有工作就可以很晚回家,或者不用回家,也不用讓同一個屋簷下的人感覺不開心了。
不要再說我們是好朋友了,我們只是妳這麼輕易就可以拋棄的別人,既然我只是別人,以後都隨便妳,我再也不管了。
別人這兩個字,真的把人推得好遠。
雖然知道人類的歷史總是不斷重演,但這是我第一次切身體會,被過去打臉比現實受傷,還要更痛!
有的時候,等待比冒失躁進好。
剛才說有些事不要冒失躁進,但有的時候,行動卻比傻等強。
求助也是工作很重要的一環,沒有人天生什麼都會。
寫企劃這種東西,關在辦公室裡面是沒有用的,靈感需要各種刺激。
找靈感之前需要先放鬆,讓腦袋清出個位置,靈感才可以咻的一下進來。
男人不管是十七還是三十,永遠都是一樣幼稚。
我不想因為困難,就不去挑戰一個正確的路。
我們不能因為前面的路難走,就選擇繞路,走正確的路,才是我們應該做的。
有些事妳是要相信我,有些事⋯有些事參雜著信任,就變得不純粹了。
男孩子交朋友,本來就跟女孩子不一樣。 女孩子做什麼事都要黏在一起,可是從我失憶之後,我就一直賴著你、纏著你。 男孩子不會隨便跟朋友一起分著食物吃,男孩子交朋友,也不會像女孩子一樣,感情好就牽手。
這一次我不管之後會有什麼結果,我只知道,我再也不想要錯過了。
雖然我們曾經分開過,但是我相信,只要友誼的源頭還在,不管時間過了多久,大家走了多遠,我們還是可以一起回到最初的地方,一起重新開始吧!
原來長大,才是最可怕的失憶。 我明明十七歲的時候就已經喜歡上妳,但是當時我沒有勇氣跟妳告白,於是盡可能的對妳做一些很可笑,很荒謬的試探,我寧可拐彎抹角的去打聽妳到底喜歡誰,也不敢當著妳的面告訴妳,對!我喜歡妳! 結果過了十三年,我好不容易又見到妳了,我居然差點又犯了我曾經犯的錯,差點又開始找藉口來逃避。 不過幸好這一次,不會來不及了。
我們呢,都曾經青春得像傻瓜一樣 ,外表越漂亮,越閃亮就越吸引我們,可是我們從來沒有想過,這個閃亮的背後是什麼,是一道傷口,還是一個陰影?
與其猜想妳在哪裡冒險,不如當白兔或瘋帽子,什麼都好,在妳身邊參與妳的旅程,至少不會讓妳孤單冷漠,甚至失去記憶。